各單位:
根據《摩登3娱乐學生處分解除辦法》[華師學(2017)70號]相關規定,現啟動2018年第二次學生處分解除工作,具體操作流程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
1🧑🏼🔧、在校期間因違紀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下的處分者,具體包括: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💧、留校察看👷🏻♂️。
2、能正確認識自己錯誤並積極改正🧕🏻,有良好的改錯表現🥤,各方面進步明顯的。
3📢、受警告🌠、嚴重警告處分的學生🫑🧝🏼,自違紀行為發生之日起滿6個月的,可以在本次提出申請解除處分;受記過🧘🏿♀️、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,自違紀行為發生之日起滿12個月的,可以在本次提出申請解除處分🏭。未滿期限的2018年畢業生允許酌情申請♚。
二、申請流程
1、符合解除處分申請條件的學生打印並手工填寫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(封面及1、2頁)📂,提交所在單位🖖🏿,匯報對自己所犯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實際表現。
2👨🏿🏭、各單位核實學生填寫材料的真實性🤷🏿,並按照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(3♣︎、4頁)組織評議,具體評議方式參照《摩登3娱乐學生處分解除辦法》,並填寫蓋章。註意:表格最後的“學生違紀處分解除工作小組意見”處不要填寫🍒。
3😵、各單位匯總後🕺,給出處理意見🐺🧜🏿♀️,並於2018年5月10日(周四)之前簽報學生工作黨委🧘🏿♂️、學生工作部🧙🏻♀️🐥。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紙質版一式一份於2018年5月10日前交至閔行校區行政樓210室(中北校區院系可信使送達);
4、學校組織評審,處分解除最終評議結果(同意解除/不同意解除)後續將通報各單位。同意解除的學生學校會統一發文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。
聯系人🔶:張老師✝️,郵箱🟣:czhang@admin.ecnu.edu.cn🦮📘;電話:021-54344862。
學生工作黨委、學生工作部
2018年4月